修色
對于産生輕度色差的織物,可使用以下方法:當吸盡率降低,殘液中殘留多量染料時,可通過延長染色時間的方法,或提高染色溫度的方法來調整。而當染着深度稍微偏高時,這種色差也可通過表面活性劑的加人而勻染來加以修正:
1.1修色的方法
在修正色光之前,必須對被染織物的顔色及染液的性質有充分的了解。
可采用以下方法修色:
(1)不須将被染物移出染缸,隻須将染液冷卻到50~70℃之間,加人已調制妥當的修色用染料;然後再升溫染色。
(2)将被染織物由染色機中卸出,然後投人到另一染色機内,再以沸染法及導染法進行修色加工。
1.2修色染料的性質
修色用染料,建議其應具有如下的性質:
(1)染料不會受表面活性劑的影響而變成緩染。在修色作業進行時,染料中所含的大量陰離子表面活性劑殘留在染液中,少量的修色用染料,會因表面活性劑的存在而形成緩染效應。因此,修色用染料,須選擇不易被表面活性劑所影響,而具緩染效果者川。
(2)不易受水解、還原分解影響的穩定性染料。修色用染料,應用在非常淺色調的修色時,染料很容易受水解或還原分解。因此,必須選擇不受這些因素影響的染料。
(3)勻染性良好的染料。須具有良好的勻染能力,才能獲得勻染效果。
(4)具有優良的耐日曬牢度的染料。修色用染料,其用量通常都很小。
因此,其升華牢度及濕牢度相當重要,但不如耐日曬牢度來得迫切。通常修色用的染料是在原染色配方使用的染料中選取,但是,這些染料有時并不能滿足上述的條件,在這種情形下,建議可選擇如下适合修色的染料:C.I.(染料索引):分散黃46;分散紅06;分散紅146;分散紫25;分散紫23;分散藍56。
剝色與重染
剝色與重染當被染織物的色調與标準樣不同時,而且又不能通過修色或勻染來修正時,則必須進行剝色處理,然後重染。聚酷纖維具有高結晶性結構.所以不可能用一般的方法而使其完全剝色。但是,可達到一定程度的剝色,而且在重染修色時,也不需要完全剝色
2.1部分剝色劑
這種剝色方法是借助表面活性劑的緩染力來剝色。雖然剝色效果相當小,但不會使染料分解,也不會破壞被染織物的手感,通常的剝色條件為:助劑:非離子型表面活性劑十陰離子表面活性劑2~4L,溫度:130℃,問:30~60min。染料剝色性能見表1。
表1不同染料的剝色性能
2.2還原剝色
這種剝色方法是被染織物在導熱裕中加熱而剝色,然後用還原劑破壞分解染料,且使被分解的染料分子盡可能與纖維織物分離。其剝色效果較優于部分剝色法。但此剝色方法尚存在許多問題。如被破壞分解的染料分子的再附着;剝色後的顔色會與原先的顔色有很大的差異。被染織物的手感及重染性都會改變;纖維上的染穴下降等。
因此,還原剝色法隻适用于前面的部分剝色不能獲得滿意的修正時才使用。還原剝色工藝處方如下:導染劑(大多為乳液型)4g/L非(陰)離子表面活性劑2g/L燒堿(35%)4ml/L保險粉(或德古令)4g/L溫度97~100℃時間30min
2.3氧化剝色法
此剝色方法是應用氧化作用使染料分解而剝色,其具有較還原剝色法更佳的剝色效果。氧化剝色工藝處方如下:導染劑(大多為乳液型)4g/L甲酸(蟻酸)2ml/L亞氯酸鈉(NaCLO2)23g/L氯氣穩定劑2g/L溫度97~100℃時間30min
2.4重染色
可以采用常用的染色方法對已經剝色的織物進行重新染色,但仍必須初步對被染織物的染色性進行測試,也就是做好試樣室小樣染色工作。因為其染色性能可能會與剝色前有較大的出人。
總結:
當需要有更有效的剝色時,可先對織物進行氧化剝色,然後再進行還原剝色。由于還原剝色與氧化剝色會使被染織物産生卷縮,從而導緻織物手感粗硬,因此在實際生産過程中必須綜合考慮,特别是要認真仔細研究表1中所舉例的不同染料的剝色性能。在對色可達到标準色樣的前提下一般采用較為涓和的回修方法_隻有這樣才能不損傷纖維結構,織物的撕破強力才不會下降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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