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表示,去年空氣質量改善“八分人努力,兩分天幫忙”
2017年,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重點區域PM2.5平均濃度分别比2013年下降39.6%、34.3%、27.7%,珠三角區域PM2.5平均濃度連續三年達标;北京市PM2.5平均濃度從2013年的89.5微克/立方米降至2017年的58微克/立方米;“大氣十條”确定的各項空氣質量改善目标得到實現。
“支持空氣質量改善的45項重點工作任務全部按期完成,解決了多項大氣污染防治難題。”劉炳江說,我國初步建立了大氣污染防治體制機制,齊抓共管的治理格局初步建立,區域聯防聯控實現重大創新,全社會環境意識有所增強。
改善空氣質量既要人努力,也離不開天幫忙。國家大氣污染防治攻關聯合中心副主任、中國工程院院士賀克斌介紹,氣象、環境、能源等多領域專家開展了空氣質量改善的氣象因素影響定量分析,分析表明:相對于2013年,2017年因為氣象條件略有好轉,可緻京津冀PM2.5平均濃度下降5%,長三角PM2.5平均濃度下降7%。從實際監測數據看,這五年京津冀PM2.5平均濃度下降了39.6%,長三角PM2.5平均濃度下降了34.3%。根據這兩個數據,在這兩個重點區域最近5年降幅中,人努力因素占80%以上,天幫忙因素在20%以下。
“當前大氣環境形勢依然嚴峻。”劉炳江說,除了氣候因素,在排放量上,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揮發性有機物等大氣污染物排放量仍然處于千萬噸級高位,遠超環境容量,實現空氣質量達标需要削減排放50%以上,其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仍呈增長态勢,減排任務尤為艱巨。
“散亂污”企業治理将向全國推廣
有人認為,環保部組織大規模督查執法,雖然效果很好,但企業停産限産損失過大。對此,劉炳江回應,2017年是環保執法力度最大的一年,在如此大的執法力度下,中國宏觀經濟尤其是工業經濟數據顯示:主要工業産品實物産量、企業利潤率大幅度增長,産能利用率明顯改善。
“環保執法打擊的是違法企業,是黑色GDP,扶植的是合法企業,是綠色GDP。執法肯定會對一些違法企業、不達标企業造成沖擊,這是經濟發展的必然規律,曆史欠賬總是要還的。”劉炳江表示,據估算,2017年“2+26”城市“散亂污”企業整治對PM2.5濃度下降貢獻率達30%,“散亂污”企業綜合整治要進一步向全國推廣。
針對機動車尾氣污染,劉炳江介紹,中國每年增加近3000萬輛機動車,保有量已經達到3.1億輛,汽車2.71億輛,氮氧化物、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量較大。機動車氮氧化物排放量在氮氧化物排放總量中占比逐年上升,目前已達1/3左右。細顆粒物源解析表明,機動車排放已成為許多大中城市的首要空氣污染來源,北京等城市的移動源排放貢獻率在30%左右,是細顆粒物的首要來源。
進入采暖季後,京津冀區域一些村莊和社區出現了天然氣氣量不夠、來氣不穩等情況,劉炳江說,目前出現的問題更多還是統籌不夠,環保部将在部際協調機制下加大解決力度。專家研究表明,煤改氣、煤改電方向是正确的,要堅定不移推下去,這是當前中國治理散煤污染最經濟有效也最現實的途徑。
京津冀區域“2+26”城市需制定自身三年計劃
打赢藍天保衛戰三年作戰計劃目标是什麼?有無具體措施?
劉炳江表示,“十三五”規劃明确規定了空氣質量約束性指标,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了更高要求。下一步改善目标要進一步深入論證,有的地方可能要提高要求,與人民群衆的期盼相符合。
在具體措施上,有主攻陣地、主攻方向和突破點,主攻陣地就是京津冀及周邊等重點區域;主攻方向就是着重解決産業結構問題、能源結構問題、交通結構問題;突破點就是聯防聯控,重點解決重污染天氣。
在調整産業結構方面,劉炳江表示,重點是繼續開展“散亂污”企業綜合整治,淘汰落後産能并化解過剩産能,以及城區内重污染企業搬遷。同時加強環保執法監管,提高污染物排放标準,“目前‘2+26’城市關于重點行業大氣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已經頒布實施”。
劉炳江介紹,在能源結構調整方面,重點是治理散煤,這個作為突破口,持續推進重點地區的煤炭消費總量控制。在交通結構方面,重點是大宗物流由公路運輸向鐵路運輸調整,并通過車油路聯動措施提高機動車排放控制水平。
“重污染天氣應對在京津冀已經實現重大突破,大幅減少了持續時間較長的重污染過程,聯防聯控取得實效。”劉炳江表示,要把京津冀好的經驗推廣開來,力争使重污染過程縮時削峰。
“配合國家層面三年作戰計劃,京津冀區域,特别是‘2+26’城市每一個城市也要做三年作戰計劃。”賀克斌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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