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市工商局12315消費者投訴舉報調處指揮中心有關數據顯示,春節期間,蘭州市共處理商品類消費投訴28件,占40%。主要涉及通信産品、服裝鞋帽、家用電器、家居用品等商品。主要表現在家電、百貨類商品、服裝鞋帽的質量問題;超市商品标注的價格與實際收費不符等。處理服務類消費投訴42件,占60%。主要涉及餐飲和住宿服務、銷售服務、電信服務、文化娛樂服務、美容美發服務。
據了解,針對春節期間的消費者投訴舉報,12315中心已及時進行了分流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