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正式實施《紡織品竹纖維和竹漿粘膠纖維定性鑒别試驗方法近紅外光譜法》紡織行業标準。
一、标準制定的背景
我國經濟近幾年快速發展,但環境問題突出,催生了人們綠色天然、健康環保的消費理念,綠色産品和環保産業市場顯現出巨大潛力。竹纖維(天然竹纖維,又稱:竹原纖維)是直接從竹子提取的韌皮纖維,是繼棉、毛、絲、麻之後的世界第五大天然纖維。作為新型的植物纖維,竹纖維性能優異,原料來源廣泛,可滿足了未來綠色生活的發展需要。
竹纖維應用屬于紡織行業和新材料産業,需要從原料、工藝、成品檢驗等多個環節做好質量把控。由于紡織行業和消費者對竹纖維的認知不足,導緻市場上很多不良廠商以竹漿粘膠纖維(化學再生纖維素纖維,又稱:竹漿纖維)充當竹纖維,以次充好,極大的混淆了消費者的心智和知情權。
為規範行業和消費者對竹纖維原料的認知鑒别、提升竹纖維産品應用水平、促進竹纖維産業可持續發展,2019年國家工業和信息化部組織開展了本标準的研制。
二、标準實施的意義
中國《紡織品竹纖維和竹漿粘膠纖維定性鑒别試驗方法近紅外光譜法》紡織行業标準的正式實施,具有以下重要意義:
一是有利于規範竹纖維行業,敦促市場正本清源,杜絕以竹漿粘膠纖維、麻類纖維冒充天然竹纖維的現象發生,有助于竹纖維生産開發和國内外貿易順利開展;
二是有利于我國大力發展竹産業,提升竹材直接利用效率,提升竹林資源附加值;
三是有利于促進竹纖維下遊應用産品系列開發,推動新型環保材料的運用與發展;
四是有利于提升我國作為紡織大國的産業優勢,發揮竹纖維節能減排作用和創造綠色生态效益。
三、标準的主要内容
《紡織品竹纖維和竹漿粘膠纖維定性鑒别試驗方法近紅外光譜法》紡織行業标準共分10部分,主要包括:範圍、規範性引用文件、術語和定義、原理、儀器、定性模型的建立和驗證、未知樣品的定性鑒别、結果表示、校正模型的更新、試驗報告。
本标準采用近紅外光譜分析技術,規定了如何收集建模樣品,如何建立竹纖維和竹漿粘膠纖維近紅外定性模型,以及怎樣通過模型可對未知樣品進行分析定性,從而實現竹纖維和竹漿粘膠纖維的快速、無損的定性鑒别。
(一)規定了科學檢驗竹纖維、竹漿粘膠纖維的定性鑒别方法。
(二)對竹纖維、竹漿粘膠纖維的概念進行了定義。标準明确指出,竹纖維是從竹子的莖部取得的纖維;竹漿粘膠纖維是以竹材為原料,按照粘膠纖維生産工藝制得的再生纖維素纖維。
(三)利用已定性的樣品中含有C-H,O-H,N-H等化學鍵的合頻、倍頻震動或轉動,以漫反射方式獲得在紅外區的吸收光譜,建立相互關系模型,實現定性鑒别。
(四)鑒定儀器及儀器性能必須滿足掃描分辨率不低于2cm-1,掃描次數不小于32次,光譜範圍為12500cm-1∽4000cm-1。
(五)明确規範了建模流程、儀器校正、樣品近紅外光譜采集、天然纖維素與再生纖維素校正模型。
四、相關的标準體系
中國已經發布實施的竹纖維标準體系,包括:
(一)地方标準:福建省質量技術監督局DB35/T1269-2012《竹原纖維》、四川省質量技術監督局DB51/T2148-2016《竹原纖維》。
(二)行業标準:國家林業局LY/T1792-2008《紡織用竹纖維》、國家工信部FZ/T01150-2019《紡織品竹纖維和竹漿粘膠纖維定性鑒别試驗方法近紅外光譜法》。
(三)國家标準:中國國家标準化管理委員會GB/T11951-2018《天然纖維術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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