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共同市場最近發布一項法規,修訂目前紡織品和服裝的區域标簽要求。成員國被要求在6月15日之前将這些新要求納入各自國家立法。
新法規與之前第33/07号決議相比較沒有太大的變化,以下為一些需要關注的修訂内容:
1、當一種纖維重量的百分比小于5%或兩種及兩種以上纖維重量百分比小于15%時,标簽中可作為“其他纖維”或“其他多種纖維”披露(該阈值當前為10%);
2、當紡織紗線被添加到由不同紗線制成的織物中,從而成為該織物的組成部分時,标簽中該織物的纖維含量必須反映出該紗線的結合情況;
3、與目前的ISO3758:2005标準相比,護理标簽必須參照ISO3758:2013标準;
4、要求按照正确的順序使用ISO3758:2013标準中的護理符号,并符合相關條件;
5、添加彈性多酯和三聚氰胺作為通用纖維顯示在标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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