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17日哈薩克斯坦阿斯塔納經濟論壇期間,中國商務部國際貿易談判代表兼副部長傅自應與歐亞經濟委員會執委會主席薩爾基相及歐亞經濟聯盟(簡稱“聯盟”)各成員國代表共同簽署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與歐亞經濟聯盟經貿合作協定》。《協定》範圍涵蓋海關合作和貿易便利化、知識産權、部門合作以及政府采購等13個章節,包含了電子商務和競争等新議題。雙方同意通過加強合作、信息交換、經驗交流等方式,進一步簡化通關手續,降低貨物貿易成本。《協定》旨在進一步減少非關稅貿易壁壘,提高貿易便利化水平,為産業發展營造良好的環境,促進我國與聯盟及其成員國經貿關系深入發展,為雙方企業和人民帶來實惠,為雙邊經貿合作提供制度性保障。
2015年5月,習近平主席與俄羅斯總統普京在莫斯科簽署《關于絲綢之路經濟帶建設和歐亞經濟聯盟建設對接合作的聯合聲明》,宣布啟動中國與聯盟經貿合作方面的協定談判。自2016年10月首輪談判以來,雙方通過五輪談判、三次工作組會和兩次部長級磋商,于2017年10月1日順利實質性結束談判。
歐亞經濟聯盟成立于2015年,目前成員國有俄羅斯、哈薩克斯坦、白俄羅斯、吉爾吉斯斯坦和亞美尼亞,均是“一帶一路”建設重要合作夥伴。中國與聯盟及其成員國經濟互補性強,貿易合作潛力大,2017年我與聯盟成員國貿易額達1094億美元。《協定》是我國與聯盟首次達成的經貿方面重要制度性安排,标志着中國與聯盟及其成員國經貿合作從項目帶動進入制度引領的新階段,對于推動“一帶一路”建設與歐亞經濟聯盟建設對接合作具有裡程碑意義。
歐亞經濟聯盟與“一帶一路”建設的對接,使得中國企業對聯盟的出口潛力得到進一步發揮,歐亞經濟聯盟和歐盟邊界的物流、倉儲和相關服務發展潛力巨大,也将一定程度為中國企業對歐盟出口提供便利。我國出口産品将進一步立足歐亞經濟聯盟成員國市場,并輻射歐盟及其他獨聯體國家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