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日起,我國第一部體現綠色稅制的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稅法》正式開始實行,環境保護稅法的總體思路是由“費”改“稅”,這意味着我國施行了近38年的排污收費将成為曆史。而作為與環保息息相關的紡織業,環保稅的實行引起紡織界軒然大波。那麼環保稅的具體稅額标準、監控納稅對象是怎樣的?與排污費又有何區别?執行後對紡織業的影響幾何?下文将為你逐一解析。
1、稅額标準
根據《環保稅法》,征稅對象和範圍與先前的排污費基本相當,主要針對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固體廢物和噪聲四類,其中大氣污染物和水污染将占“大頭”,四類污染中約90%來自大氣污染物,約10%來自水污染物。稅額标準以排污費作為下限,大氣污染物适用稅額為每污染當量1.2元至12元,水污染物适用稅額為每污染當量1.4元至14元。具體稅目稅額如下表所示:
當然考慮到污染物因種類、地點及時間等因素的不同,産生的成本也相異。因此此番的 “費改稅”,各省可以下限為基礎,在上限不超過最低标準的10倍的情況下自行設定高低标準。下表為部分省份将執行的稅額标準。
2、監控納稅對象
環保稅的重點監控納稅人是指火電、鋼鐵、水泥、電解鋁、煤炭、冶金、建材、采礦、化工、石化、制藥、輕工(釀造、造紙、發酵、制糖、植物油加工)、紡織、制革等重點污染行業的納稅人及其他排污行業的重點監控企業。
3、與排污費的異同點
環保稅開征後,原來的排污費不再重複征收,那麼新的環保稅與之前執行多年的排污費究竟有何不同呢?下表為筆者列舉的環保稅和排污費的異同點,可以看出環保稅和排污費除了針對的污染物基本相當外,在具體的減稅情況、收費标準以及分成比例上等均存在區别,尤其是在收費标準上,做出了多排多收、少排少收的改變。
4、對紡織企業的影響
從征稅對象上看,紡織企業就名列在冊,紡織生産過程産生的污染主要來印染環節,且主要涉及水污染。據統計印染廢水占到全國工業廢水排放量的6%,印染廠每加工1萬米織物約産生廢水量200噸,以2016年544.67億米的産量來測算,至少産生稅費15.25億元,這還是按照最低标準測算。實際上從上表可知很多地區提高了标準,如京津冀地區均實用了較高稅率,北京地區按照下限的10倍,河北地區稅額分為三檔,分别按最低标準的8倍、5倍、4倍執行,按此算産生稅費更多。
總結:随着環保稅法的執行,我國環境保護“費改稅”将以立法形式确認固化,規避了排污費在實際執行過程中執法剛性不足,地方政府幹預等問題,當然因環保稅全部歸地方所有,在考慮GDP增長情況下,或将造成執行力度打折扣。而對于紡織企業而言可謂是把雙刃劍,一方面,紡織企業環保改造成本也将更高。另外一方面當然考慮到環保稅屬于從量稅,實行“多排多收,少排少收”機制,實際上也是倒逼企業加強環保節能減排、轉型升級,從長遠來看也是實現可持續發展必要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