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申領條件方面,《原則》寫明,2018年棉花進口關稅配額申請者基本條件為:2017年10月1日前在工商管理部門登記注冊,具有良好的财務狀況、納稅記錄和誠信情況,2016年以來在海關、稅務等方面無違法違規記錄,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受懲黑名單,沒有違反《農産品進口關稅配額管理暫行辦法》的行為。在具備上述條件的前提下,棉花進口關稅配額申請者還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有貿易企業;
2.2017年有進口實績(不包括代理進口)的企業;
3.紡紗設備5萬錠以上的棉紡企業。
《原則》強調,申請者對其提交申請材料和信息的真實性承擔主體責任,不得有任何隐瞞或提供虛假信息。對虛假申報或拒不履行承諾的失信者,有關部門将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适時采取聯合懲戒措施。對僞造有關資料騙取棉花進口關稅配額證的,除依法收繳其配額證外,兩年内不再受理其進口關稅配額的申請。對僞造、變造或者買賣《農産品進口關稅配額證》的,将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追究其刑事責任。
《原則》還強調,申請者通過使用獲得的棉花進口關稅配額進口的貨物由本企業加工經營。獲得棉花進口關稅配額的企業要積極配合國家發展改革委及其授權機構組織開展棉花進口關稅配額申請、使用情況監督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