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歐盟發布新規,要求紡織制品中壬基酚聚氧乙烯醚(NPE)含量不得高于0.01%。法規過渡期為5年,期滿後不符合限量要求的産品将不允許在歐盟市場銷售或進口。業内人士分析,此法規的出台對泉州市紡織品出口歐盟将産生較大影響。
據了解,NPE是一種非離子表面活性劑,具有良好的滲透、乳化、分散性能,在紡織品生産過程中被廣泛用于清潔、染色和水洗等工序。相關資料顯示,NPE是紡織行業最常用的洗滌劑和染色助劑,占我國市場份額的80%以上。然而,NPE卻是一種全世界公認的環境激素,具有持久性及生物儲積性,一旦被排入環境中就會存在很長時間,而且可進入食物鍊中,影響生物體正常的生殖和發育。紡織品中的NPE一旦進入環境,就會分解為毒性更強的環境激素NP(壬基酚)等成分。
業内人士分析,由于NPE是紡織行業最常用的洗滌劑和染色助劑,目前市場上超過50%以上的紡織産品無法達到歐盟NPE限值要求,其中印染、皮革、化纖類等企業尤為突出,因此,過半産品或将面臨淘汰風險。此外,為符合歐盟新法規要求,生産企業需對煮練、漂白、染色等工藝進行升級改造,工序複雜,參數調控難度大,導緻企業成本上升,原料和檢測成本也可能增加10%至30%。
業内人士提醒,企業要密切關注并跟蹤NPE新規的進展,了解該禁令的具體内容,主動制訂詳細的應對策略;利用法規的過渡期,改進生産工藝,做好NPE替代産品的研究和開發,提升企業清潔生産技術水平;完善質量管理體系,加強采購原材料的質量和生産過程的質量控制,确保出口産品質量符合進口國的法律法規和合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