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大環保重點工作唱響綠色發展主旋律
來源於網絡 發佈時間: 2016-02-01
十三五期間,我市将大力改善環境質量,紮實推動綠色發展,促進經濟社會與環境保護相協調,打造經濟健康發展、環境質量良好、城市優美宜居的可持續新包頭。到2020年,主要污染物減排達到國家和自治區要求;空氣環境質量進一步改善,城區空氣中六項主要污染物年平均濃度達到國家二級标準;消除黑臭水體,水環境質量得到階段性改善;環境安全得到保障。
以環境保護優化經濟發展
努力把環境保護納入經濟社會發展大局中統籌考慮,從市委“6521”發展定位上解決環境問題,改善環境質量,使環保與經濟發展、社會進步和民生改善相協調相融合,進一步以環境保護優化經濟發展和産業布局。實施主體功能區差别化環境管理。依據主體功能區劃,制定環境準入政策,實行主體功能區分類保護。逐步規範工業園區建設。逐步規範各級各類工業園區建設,推動工業項目向園區集中,強化環境淘汰制度,開展環境綜合整治,推進園區環境基礎設施建設。
為新項目騰出環境容量
全面落實總量減排新要求。按照國家總量減排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細化明确各地區和市發改、經信、公安、農牧等部門的工作職責、年度目标任務,合理分解落實減排任務和項目。加強減排指标、監測和考核“三大體系”建設,把結構減排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繼續強化工程減排和管理減排。切實加強環境監管,确保已建成污染治理設施有效穩定運行。嚴格執行總量前置審查制度,堅決控制“兩高”項目上馬,在源頭上控制新增量。通過淘汰落後産能、優化産業結構、加大污染治理、強化環境管理等手段,為新項目騰出環境容量指标。
大氣污染綜合治理仍是重頭戲
加強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強化工業污染防治,推動實施特别排放限值提标改造工程,組織開展生産工段無組織排放綜合整治、重點行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整治。加強重點地區粉狀物料堆場整治,加大對建築工地、道路運輸、裸露地面等揚塵污染控制。建立城市禁燃區,加快推進棚戶區(城中村)改造步伐,解決面源污染。加快淘汰“黃标車”和老舊車輛。推進水污染治理。集中治理工業集聚區水污染,開展排污企業和重點企業水污染專項整治。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态修複等措施,整治城市黑臭水體。開展飲用水水源規範化建設,依法清理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内違法建築和排污口。加強鄉鎮和農村飲用水源保護和水質監測。實施土壤污染治理。加強工礦企業的環境監管,切斷土壤污染的源頭。
提高企業的防範風險能力
加大重金屬污染重點行業企業污染防治、落後産能淘汰和強制性清潔生産審核力度,開展重金屬污染物監測、強化涉重金屬企業監管。開展重金屬排放企業環境違法專項檢查,杜絕重金屬污染事故發生。确保核與輻射環境安全。積極推進固體廢棄物處理處置。開展危險廢物處置利用設施清查,加大對重點企業設施日常監督和檢查力度。建立健全危險廢物收集、運輸、處置全程監督管理體系,提高危險廢物處置和綜合利用能力。加強環境風險監管。建立健全企業突發環境事件報告和應急處理、監測報告制度,提高企業的防範風險能力。
制定生态紅線制度
開展生态紅線确界工作,制定并落實适應我市生态環境實際的生态紅線制度,完善我市各級環保系統在生态紅線方面環境管理職責和内容。打造一批國家、自治區和市級生态示範旗縣、鄉鎮。加大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力度。繼續落實中央以獎促治農村環境保護政策,推進項目庫項目的規劃和實施,加大各級資金争取力度,突出農村環境綜合整治成效與示範帶動作用,促進農村環境改善。
維護人民群衆的環境權益
建立黨政同責機制體制。适時建立包頭市生态環境保護委員會,明确各級黨委、政府,有關部門的生态環境保護責任,形成生态環境保護統一決策、領導、規劃、協調的長效機制,促進全市經濟社會發展與生态文明相協調。強化環保法治保障。貫徹新《環保法》、《大氣污染防治法》,及時健全和完善地方環境法規體系。堅持依法行政,嚴厲打擊各類環境違法行為,及時解決突出環境問題,維護人民群衆的環境權益。加強環保能力建設。以基礎、人才、保障三大工程為重點,加強環境監測、監察、宣教、信息、科技等能力建設,建立與新時期環境保護任務需求相匹配的環境監管能力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