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越南《越南經濟時報》5月5日報道,紡織業是越南出口第三大商品,但目前面臨其它紡織品出口國保護性稅收措施競争和國内障礙,須突破瓶頸。
目前各紡織品出口國認為越南從雙邊和多邊FTA中獲益最大,因此如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國對企業所得稅、纖維和化學品實行征稅補貼,而越南紡織業稅收問題存在許多不合理之處。越南紡織協會張文錦表示,進口原材料時不需交稅但使用原材料加工用于出口的産品時仍需繳納增值稅,而财政部對此反饋是其認為無法監管哪些原材料用于生産内銷産品哪些用于生産出口産品;對于原材料餘料、廢料,盡管企業以幾乎白給的價格内銷而海關以進口申報的高價格計稅,甚至,銷毀外商來料加工的廢品無需交稅而銷毀國内進料加工的廢品需交稅。越南紡織10總公司副總經理申德越贊同以進口申報時的高價格對内銷原材料餘料、廢料計稅不合理,他還表示,當接到大型訂單,紡織10總公司把其中部分交合作夥伴公司生産,這種情況下,在紡織10總公司加工理應不交稅的部分,移到合作夥伴公司加工則需交稅,雖所謂暫時交稅、出口後将退稅,但手續複雜、占用公司的流動資金且很難将這部分資料單獨分出來提供。
關于越南紡織業國内障礙方面,報道稱,造布、染布是越南紡織業的瓶頸,這兩個環節所需投資金額較大,目前很多外商想投資這兩方面但越南政府不歡迎不準許。中國有紡織品原材料聚集地如杭州、蘇州,全球縫紉公司、服裝公司前往采購,而越南也應由國家調控打造這樣的供求平台。各代表團到各國參加促進貿易研讨會、展會,都是被動等待客戶,而越南企業還未主動到各國企業裡去看看别人怎麼做,越南駐各國商務機構也應協助尋找有意向和越南公司合作的公司。
工貿部陳國慶副部長表示,将向政府提出紡織工業可持續發展的措施。政府和各省對紡織、染布行業應有統一完善的政策,促進出口增長,其達到一定程度将拉動發展紡織工業。提出嚴格處理環境問題的方向,但不能因此而拒絕紡織業。另外,需要打造紡織業的工業區、工業集群,從而為企業平攤降低廢水處理費用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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